各系部、各处室:
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近日下发了《关于做好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本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继续实行限额申报,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将组织相关学科专家对各单位申报的项目材料进行预评审、提出修改意见。请于4月18日下班前将1份《申请书》、3份《论证活页》及汇总清单等预评审材料报送至科研部(酬勤楼114室),电子版发至邮箱:hyzkeyanchu@163.com。
2.申请人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遵守国家社科基金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课题指南》开展申报,在项目申请和执行过程中遵守承诺、履行义务。
附件1: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23年度课题指南
附件2: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
附件3: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课题论证活页
附件4: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
附件5: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申报材料汇总表
科研部
2023年4月7日
附件1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23年度课题指南.docx
附件2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doc
附件3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课题论证活页.doc
附件4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xls
附件5: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申报材料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