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节能减排

节能减排

黑龙江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节水节电管理实施细则

来源:党政办公室发布时间:2015-06-11浏览次数:4252

>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节水节电管理工作,提高师生员工节约能源的自觉性,合理使用水电资源,更好地保障教学、科研和生活需要,根据国家和省市政府有关水电管理的政策法规及《黑龙江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节能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一、节水节电措施

1、办公楼和教学楼的管理

1)学校办公楼各部门为所在办公地点水电使用的责任管理单位。要求各部门办公电脑在没有使用的情况下尽量设置为节能模式或休眠状态,尽量减少电脑、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等办公设备的待机时间。饮水机即用即开。所有用电设备长时间不使用时应及时关闭,下班时关闭电源。

2)各教学楼公共教室在白天教室光照充足并可满足教学条件时,必须关闭照明;在下课和晚自习后,必须做到人走灯灭,杜绝长明灯。

2、教师和学生公寓的管理

1)学生公寓安装限电装置,白天学生上课后、学生晚自习期间,统一关闭宿舍照明,晚上10点半统一熄灯。

2)在公寓居住的教师及学生要节约用水用电。随手关灯、关水龙头,爱护水电设施,禁止破坏限电装置和私拉乱接电源,禁止在公寓内使用高耗能电器取暖、做饭、烧水等。节能办公室要不定期进行检查,一经发现没收电器,并视情节予以相应的处罚。

3、学校公共部位的管理

1)路灯照明和校园亮化:采用智能化控制,安装节能控制器,采用节能灯具,定时管理。

2)洗车用水:洗车必须采用节水器具。其他个人车辆不得在学校冲洗。

3)绿化用水:采用喷灌、滴灌技术养护园林,尽可能减少漫灌,并根据季节控制绿化用水,夏天要避开白天高温,在傍晚实施,以减少水量蒸发;适时控制喷灌时间,无法采用喷灌、滴灌养护的园林绿地,漫灌时不得随意喷洒。

4、基建项目管理

基建项目所使用的水电一律按有关规定执行。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向总务处申报,审批后由总务处装表计量,工程完工后一次性结算。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用水量不得超过 0.5 立方米的指标,在指标计划内按市场价格收取施工单位水、电费。超计划用水,按市节水办有关规定执行,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

5、学校外包单位水电管理

包括食堂特色窗口、超市、浴池、洗衣房、开水房、通讯公司在我校设立各种通讯站点等,单独安装水表电表,先买后用。

6、物业公司管理

物业公司要经常对辖区(行政办公楼、教学楼、公共区域等场所)的水电设施检查巡视,发现跑、冒、滴、漏、违章用电要及时报修和制止,并做好记录。保洁员打扫卫生时,不得大水量冲洗清扫工具,不得以冲代刷,以冲代扫。保安员在每晚清楼后负责关闭公共部位照明,发现室内未关水电用具的情况,要及时采取措施并上报节能办公室。

二、积极采用节能新技术、新设施

1、总务处要根据学校水电设施的实际情况,积极采用节能新技术,逐步淘汰耗能量大的设施;能应用和加装节能控制器和使用节能器具的部位,据实做出器具相关性价比的比较,上报学校,经批准后应用。

2、总务处要完善装表计量,通过平衡测试和量化分析,发现问题,堵塞漏洞,掌握规律,挖掘节能潜力。

三、加强水电设施管理

1、为保证用水、用电安全,各单位严禁私接管线,如需改装电路,需报总务处审批。学校水电设施及计量仪表不允许任何部门或个人私自拆装改动。

2、校内各单位不得随意将用水用电设施转给他人使用,如需调整及新增用水用电设施,必须经学校批准后方可施工。

3、各单位一律禁止使用高耗电器具。如遇特殊情况,须上报学校审批同意后方可安全使用。违反规定者,没收器具,并通报批评,造成事故者,承担法律责任。

4、外单位需在本校施工或设立通讯及其它设施,涉及到水电等能源消耗,必须到总务处办理相关手续,经学校批准并签订协议后方可实行。

四、管理责任、考核与奖惩

(一)节能工作领导小组

为了将节能工作落到实处,收到实效,学校成立节能工作领导小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对全校能源使用及水电设施进行综合管理。

节能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金日勋  陈虹岩

副组长:郭洪涛  张鹏远  夏莹  佟卫东  周世华

成员:各系部、处室一把手

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任:佟卫东

成员:杨艳坤  赵晓巍  解长有  廉大利  于滢慧  邵松平

职责如下:

1、做好学校节能规划,负责核定学校年度水电使用指标,负责全校水电的运行、管理、督查等工作;

2、负责校内节能技术改造项目的调研立项和报批工作;

3、设立专职人员,管理全校用水用电用气工作,负责与政府水电供应管理部门做好相关工作的协调;

4、做好学校水电设施的巡查。杜绝“长明灯”、“长流水”和“跑、冒、滴、漏”等现象;

5、代表学校进行水电使用的监督检查,对违规操作、私自改造设施以及窃用等行为,要进行严肃查处,切实保证学校水电设施的正常运行。

(二)各部门责任及奖惩

1、为了将节能工作落到实处,建立学校水电管理责任制,各部门一把手是本部门水电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制定本部门水电管理办法,并付诸实施。

2、将节能工作纳入各部门年终综合考评体系,实行一票否决制。

3、为了鼓励各部门节约能源,学校从节能效益资金中提取一定的比例作为奖励基金,用于表彰全校节能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

4、对管理不善、浪费能源、整改不力的部门进行通报批评,并对部门负责人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

五、开展节能宣传

1、宣传部、团委(学生)处要利用校园网、校报、团刊、电视台、广播、宣传橱窗等宣传平台,做好节能宣传工作,引导广大师生员工充分认识节能工作的重要意义,不断增强师生员工的节能意识。

2、校工会要围绕“建设节约型校园”主题,组织广大职工学习相关文件精神,教育大家节约从自身做起,共同创建绿色环保校园。

3、团委(学生)处要组织学生开展形式多样的节能宣传活动,参与社会实践,从我做起,从身边做起,节约水电,逐步引导和教育学生树立节能环保观念,为节能减排做贡献。

本细则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学校各部门水电管理责任区

                                                  二○一四年五月二十八日